一、結構與內容
- 問題與論點
你應提出單一問題,它能界定出後續工作的整體目的並當做寫作組織的原則。論點是問題的解答。它不是說明目的而是結論。問題與論點會出現在報告的導言內。 - 論辯
- 結構與邏輯
報告的整體目標應清楚、設計須一致、各子題互相連結並與大主題緊密相連。報告須用句精確,,並以連接詞或轉折詞使段落間構成一致性的單元,並使單元相互連結以成為章編。最重要的是:論辯的邏輯從最大的點到最小的點必須清楚精確。 - 證據
你援用支持你的立場的證據是你的論辯的礎石,證據的性質依主題及論辯的性質而定。例如,聚焦在一文本的報告,證據通常只是該文本而已;但處理範疇較廣的社會現象則可能援用統計證據。雖然第一手證據最強而有力,但你仰賴第二手資料的論證是常有的,這些證論不是盲目信從而是從第二手學術嚴格挑選的。 - 脈絡
你必須提供的不僅要有介紹主題及問題的背景資訊,也要提供能了解你的論辯的必要素材。你的證據及觀點可能完美,但沒有適當的脈絡,讀者可能會摸不著邊。 - 反論與反證據
當主題會有多種詮釋時,通常會有互相對立、正反兩面的思想學派。詮釋是為意義及重要性做解釋。詮釋的最重要考慮是該論辯有效與否。
- 結構與邏輯
- 結論
結論應從引導問題及報告的目的回到解答的事件上。
研究的資料來源可能是第一手的、第二手的 (學者的詮釋) 或兩者兼具。使用資料來源的數量多寡完全依主題而定。
三、範圍
你的主題範圍可能很窄、很寬,或兩者之間。
四、選取主題
目標是選一個有料的且能管理的。以下兩者是可能的方法
- 較傳統的方法:選個一般主題或你感興趣的,更廣泛地閱讀有關的書籍,再逐漸發展出一個定義良子的主題和問題。依此法,其合用的資料來源是極重要的。
- 聚焦在一個文本。這是從別人的文獻中所提出的問題去探索。
研究的初期階段,指出可以分析與詮釋的主題就足夠。指出一大堆問題及可能的論點是有幫助的,但基本的問題及論點會隨著進展而改變,通常,你的論辯經過一修再修,重寫再重寫後,才會變得明朗。
有效率的寫作是要動手做的,你將一想再想,改了又改,修了再修,且你將持續找新資料來源並從做深入的研究,當你的論辯成形時,你的作品會變得更聚焦,你可能需要從事更深入的研究,你可能需要另起爐灶,或者釐清你的部份論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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